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 由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天津信托投资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成立。
发起人股东单位: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 2000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 2000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0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000
总计 12000
2004年10月,公司股东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6.67%的出资分别转让给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6.67%的出资分别转让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出资转让后,本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67%,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6.67%,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6.67%。
2005年06月,本公司股东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元出资(占16.67%)分别转让给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此次出资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日前已办理完毕。
本次出资转让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其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占16.67%;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占8.33%。
2007年4月,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16.67%)全部转让给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我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25%、25%、25%、16.67%、8.33%。
易方达宣布,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公司2008元旦前夕已正式获得QDII资格。 |